燃气锅炉煮炉方案一、煮炉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锅炉本体安装工作已结束。 2、煮炉需用的各系统已安装和试运行完毕。(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测温仪于需用的热工电气仪表等) 3、锅炉供水和水处理系统已能正常工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组织落实。 二、人员组织及职责分工: 1、烘煮炉由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共同配合,分工负责。2、施工单位派出人员; 煮炉现场总负责人1名安装工2名(48小时三班连续进行),电工进行技术支持; 3、制造单位负责所提供的设备能正常运行,白天派人员参加,晚上手机开机随时配合参加急情处理。 4、施工单位负责管路系统和阀门的调试检查,负责热工仪表调试,负责电气线路调试,负责由除氧器至锅炉给水管理,参加临时发生的各项应急工作。5、建设单位需安排一门司炉,保证水、电、气的供应,并协同施工单位惊醒以下工作:炉温、压力、风量的控制和检查,负责锅炉用水及时供应到除氧器,负责操作排污阀门,负责炉水取样,负责电气线路的调试,负责锅炉温度记录(每2小时一次)及每班运行记录;参加临时发生的各项应急措施。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