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了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甘政发200997号),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基层卫生机构的活力,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内容(一)机构考核内容。 1.乡镇卫生院考核内容。(1)院内管理与建设:医疗事故月分析会、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录、疾病谱排序、抗生素使用量、自费药物使用比例、青霉素使用量占抗生素使用量的比例、业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及下村指导情况、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开展情况、人事财务管理情况。(2)基本医疗服务: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规范药房建设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执行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情况。(3)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等项工作情况。(4)中医药服务:中医科室设置、中医适宜技术适用、使用地产中药治疗常见病和多发病、中医门诊人次占全院门诊人次的1/3、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1/3、中医药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