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川高中食堂工作考核方案【修订稿】为完善程序、实施规范管理,制定本方案。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两部分:一是食堂工作考核,考核对象:负责食堂经营服务工作的责任人,责任主体为食堂事务长。二是食堂具体工作人员考核。包括内部管理(伙管组)人员和炊工(详见细则)。二、考核办法实行考核评分:设定总分100分,对照考核细则内容,实行扣分;按得分的多少决定等级,三、考核结果的使用:1、考核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在日常公用经费中提取一部分作为奖金,实行月考核,伙管组成员及厨师100元,炊工50元;工作严重失职而导致考核奖不足扣分的代扣工资。根据当月经营情况对事务长进行考核奖惩,如有盈余,提取盈余额30%给予事务长奖励,出现亏损责不发考核奖,并按亏损额的30%实行处罚。2、考核结果与年终考评和人员聘用挂钩:按考核分得出等级。按等级决定是否聘用,低于50分为不合格。3、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如食物中毒,服务严重不到位,因不当行为引起师生群体过激冲突事件、经营亏损等考核分为零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实行警告、停职等必要处分。4、实行月常规考核,月考核出现三次以上不合格,年终考核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