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河矿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我矿管理水平,构建科学的工作绩效考核体系,推进各项重点工程有序进行,增强各单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我矿整体绩效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考核则(一)公开公平原则:考核过程和结果兑现公开、公平、公正;(二)突出重点原则:依据单位工作性质和职责确定考核构成;(三)全面挂钩原则:考核结果与单位利益及员工考评双挂钩;(四)绩效问责原则:依据考核结果对单位正职进行绩效问责。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标准第三条 考核对象及分类为遵循单位绩效考核公平原则,按照“工作性质相同、考核指标相似”的原则,将矿属单位分为生产单位、辅助单位、生产业务部室、辅助业务部室、机关综合科室五大类,具体如下:单位个数单 位类别生 产 单 位17综采一队、综采二队、连采一队、连采二队、连采三队、连掘一队、连掘三队、预备队、回收队、千米钻机一队、千米钻机二队、钻探一队、钻探二队、综掘准备一队、综掘准备二队、运安工区安装队、瓦斯管路安装队A类辅助单位23井下机电一队、井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