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马矿业有限公司矿级领导和技术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便于公司对各矿矿级领导和技术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鉴定、激励和衡量,特制定本细则。1.2 绩效考核管理的宗旨:a. 考察矿级领导和技术人员的工作绩效;b. 作为矿级领导和技术人员薪酬、奖惩、调迁、晋升、退职管理的依据;c. 了解、评估矿级领导和技术人员工作态度、个性与能力;d. 作为矿级领导和技术人员职业生涯规划、培训与发展的参考;e. 有效促进矿级领导和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绩效;1.3 矿级领导和技术人员绩效考核管理的档案,是公司重要的生产技术管理基础性资料,必须妥善保管。2 范围2.1 本细则适用与公司各矿矿级领导和技术人员。3 职责 3.1 总经理: 3.1.1 负责对煤矿矿级领导和技术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及相应实施细则进行审批。 3.1.2 负责对煤矿矿级领导和技术人员绩效考核的结果进行审批。3.1.3 负责对煤矿矿级领导和技术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全过程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3.2 分管领导: 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