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签证审批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加强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有效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部门职责 1、成本部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和贯彻落实工作。2、我司相关部门(项目部、工程部、技术部、成本部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三、现场签证的主要范围:1、因设计变更导致的量差、价差以及已施工部位需要拆除、修补的签证(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2、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在原施工合同中未包含的工程项目、经甲方同意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的签证;3、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不可预见因素(地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影响,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的签证;4、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签证;5、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签证。四、工作流程1、签证项目的申请: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或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书面向甲方项目部提出签证申请及增减、变更分部分项的工程量及造价表,甲方成本部根据工作内容审核确定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