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绩效考核制度第一部份:考核目的、原则、办法、程序一、总则1、目的:保障职责履行,实现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2、原则:客观、公开;立足现状,循序渐进;3、办法:矿部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进行日常工作;矿部考核部门,部门考核科室、班组,科室、班组考核个人;将岗位职责内容细化、量化,以百分制打分体现考核结果;4、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部份工资挂钩,与月、年终奖金挂钩,与职务提升挂钩,并作为部门、个人年终考评,定级A、B、C的依据。二、考核机构1、考核委员会全权负责、执行考核工作,通过考评会议最终审定考核结果,并以考核委员会主任的签字为准;下设工作小组作为日常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成 员:2、工作小组,在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解释考核制度,审核考核细则,收集考核资料,主持考评工作会议。三、考核分工及计分1、依总则规定,上一级只考核至下一级部门,所以矿部只考核部门,并依此类推;下一级将考核结果报上一级备案,上一级及以上部门对下级的考核执行指导、检查,并有直接纠正考核结果的权力; 2、考核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