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联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综合检查制度公司所属各单位:为了科学评价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经理部综合管理水平,预防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治安消防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职业中毒与职业病的发生,搞好工程管理,树立企业形象,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综合检查工作的标准化,特制定本标准。公司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实行季度综合性定期检查制度,在每季度末的最后一个月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带队,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现场检查评分。评分采用扣分制,扣减分值的总和不应超过该检查项目的应得分值之和。各项目部每月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书面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检查划分为四大分部:即安全管理分部、施工现场管理分部、工程及质量管理分部、材料设备管理分部。每个分部满分均为100分。检查结果实行等级评定,考核评分实行综合评分制。综合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70分及以上,85分以下为合格;85分及以上为优良。在检查中有三项及以上保证项目未得分,该项目综合检查评定为不合格。对检查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经理部,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2000元,同时对项目经理罚款1000元;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