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AK-XZ-014考勤与休假管理规定版次A执行日期2009-01-01页次共6页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康(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章 考勤管理第三条 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工作的天数和每天工作的起止时间,可由公司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来确定和调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员工正常的工作时间如下:(一)六天工作制: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未完成,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属于正常工作,不另计加班。(经批准的除外) (二)工作时间:上午8:30至中午12:00时 下午14:30至下午 17:30时中午12:0014:30为午休时间。第四条 员工每个工作日必须打上班卡和下班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为8:30以前、中午下班打卡时间为12:00以后,下午上班打卡时间为14:30以前、下午下班打卡时间为17:30以后。第五条 8: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