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本质1、 法具有意志性和规律性,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2、 本质表现为法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3、 从应然意义上讲,法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法的特征1、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2、 法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认可3、 具有普遍性4、 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5、 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6、 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规范性法律体系1、 概念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2、 特点(1) 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2) 是一个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3) 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4) 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1)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2)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3)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