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自由裁量权摘要:当今社会是法治的社会,依法行政的社会中,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扩大也是不可阻挡的历史发展潮流。通过国内与国外学界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定义的比对,确定行政自由裁量权就是指在法律所确定的原则、目的、精神、范围和幅度内,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行政主体基于客观实际情况,通过主观的合理判断而做出灵活选择的权力。因而这种权利具有了合法性、自由性和特殊自由性等特征。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于成文法的局限,法治思想的影响以及法本身的影响条件下,确定了自身的原则而具有自己特定的价值。但是裁量权本身和现实等原因导致行政裁量权的失控,产生了很多社会危害。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可以提高行政效率,加强行政管理,给行政相对人带来福利;而加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控制更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因为它的滥用将会极大地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滋生严重的行政腐败,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所以,通过立法、程序、司法和行政自我控制的方式规范、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才能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运行能够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创建和谐社会主义服务。关键词:行政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