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资产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病毒防护软件、业务信息系统等软件。第四条 我局计算机软件按照“集中管理,分散使用、保管”的方式实施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局计算机软件的购买、安装、维护、报废工作,指定专人担任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软件的安装、维护、报废,协助软件的购买工作,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管理责任。局机关工作人员按规定使用分配的软件,并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使用行为负责。第二章 软件的购买第五条 为提高计算机软件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我局根据实际使用需要,购买、调配计算机软件,具体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第六条 所有软件的购买,须综合考虑成本、费用、效用,从而选择最合适的软件,避免资源浪费。第七条 软件购买流程:(一) 各科室(队)根据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