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区矫正及完善 摘 要:重庆市包括我区正在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对于我们来说还属于一个新事物。如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完善社区矫正制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总结,汲取试点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反思试点工作中所面临的问题和挫折。本文从实施社区矫正制度的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入手,综合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地区在开展社区纠正工作和我区监外罪犯专项检查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就如何完善我区国的社区矫正提出一些设想。关键词:社区矫正 非监禁刑 行刑社会化社区矫正也被称为社区处遇,是相对于传统的监禁刑而言的一种新型的刑罚处罚机制。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是那些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轻的罪犯,说明其危害社会的可能性较小,再犯的可能性较小。按照两高两部的通知要求,社区矫正的对象主要是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或由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以及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或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且正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通过实践证明,社区矫正不仅有利于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而且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减轻国家的行刑成本。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