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为了加强和提升员工工作绩效和公司运营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互相推委现象,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2.0、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资材管理部所有员工之目标绩效薪酬考评核发。3.0、职责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归口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推行工作。3.2、财务部、成本核算部等职能部门为本制度辅助推行部门,资材管理部负责本制度关健绩效指标(KPI)的收集整理和提报以及本制度的执行。3.3、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4.0、内容4.1 、本制度包括对员工德、能、勤、绩四方面考核,根据SMART原则:明确性(Specific):是指绩效考核要切中特定目标,不能笼统。衡量性(Measurable):是指绩效指标是数量化或者行为化的,验证这些绩效指标的数据或者信息是可以获得的。可接受性(Acceptable):是指绩效指标在付出努力的情况下是可以实现的。实际性(Realistic):是指实实在在的,可以证明和观察。时限性(Tim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