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重庆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激励学生努力进取,勤奋学习,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全面性、指导性、可行性、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原则。测评结果将作为评定重庆大学各类奖学金及争先创优评比的主要依据。第三条 综合素质测评采用绩点制方法计算,测评内容包括学生的德育、智育、体育、综合技能四个方面的表现。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测评成绩绩点D*25%+智育测评成绩绩点Z*70%+体育测评成绩绩点T*5%+综合技能加分J第四条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同的同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列名次可参考智育测评绩点。第二章 德育测评第一条 德育测评成绩d由德育基础分d1、德育奖励分d2、德育扣分d3三部分组成,d= d1+d2-d3。第二条 德育测评成绩绩点D=(d-60)*0.1+1,d50,D为0。第三条 德育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