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条件一、服务对象:已在我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符合有关职称政策对学历和工作年限等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以下简称初定)是指对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经批准即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需再进行评审。具体规定如下: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员”级资格。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4、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可初定为“中级”资格。5、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为“中级”资格。办理初定手续需提交的材料:(点击下载) 注意事项:在初定工作中,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若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须按规定的程序报经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