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电力企业:现将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发给你们,请你们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于5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用电子文件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室何昌茂。附件: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暂行规定二九年五月八日附件: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暂行规定1 总则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集团公司所属电力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素质和技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和福建省煤炭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