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计算机网络构建及管理规定为了加强项目部计算机网络的管理,有效利用互联网资源,确保各项目部计算机网络以及公司各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特制定本规定:1、项目部计算机网络必须与项目部办公临建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完成。2、计算机网络的组建及实施方案由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同时,报公司信息管理部门备案。3、网络中心机房设置:管理人员(含各施工处工地管理人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项目部,必须设置网络中心机房,并保持机房的环境卫生清洁;50人以下的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4、局域网网点布置数量:管理人员(含各施工处工地管理人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项目部,局域网网点数不得低于管理人员总人数的80%;50人以下的项目部,按所有管理人员均能正常上网的数量控制网络布点数;各会议室及公共办公场所均应考虑布点。5、互联网接入要求:对于施工现场当地电信运营商能够提供互联网线路租用服务的项目部,必须进行互联网接入,保证与公司各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服务器进行互联。接入带宽最低要求如下:上网人数30以下30-60人 60-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