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为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以下简称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15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学生评价的要求,实行多元化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评价要充分发挥优化教育实践的功能,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学方式;促进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逐步建立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需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营造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公平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二、评价的内容和标准(一)评价内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通知中的有关要求为基本依据,从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