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信息模型专业委员会BIM标准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信息模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BIM标委会)归口的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效能,根据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国BIM 标准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BIM标委会归口的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以下简称BIM标准)的管理。第三条中国BIM标委会对BIM标准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全权负责BIM标准的立项审批、过程管理和报批审核工作;主编单位对其承担的标准项目进行具体管理工作。第四条中国BIM标委会负责制定中国BIM标准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BIM标准制修订计划,中国BIM标委会秘书处组织实施。第五条BIM标准主编单位应对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各阶段文稿的质量和技术内容负全面责任。主编单位应负责全过程管理和监督标准项目组的工作,组织各阶段文稿的审查;确定标准主编人,具体负责标准项目有关工作。第六条对于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而又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建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