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环保局实施公务员法情况自查报告市公务员局:按照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自查活动,围绕“早动手、早安排、查不足,总经验”的工作思路,遵循“细、准、全、快”的原则,初步完成了自查工作,成效明显。通过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和查找,有效的推动了公务员法在我局的顺利实施,为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一、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基本情况我局所属行政机关有5个:局机关及四个派出机构-环保分局,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市辐射环境管理处、昆区环境监察大队、青山区环境监察大队、东河区环境监察大队、九原区环境监察大队。全局系统共有公务员49人,参公管理人员165人。(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为公务员法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公务员法是我国五十多年来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贯彻实施好公务员法是人事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此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始终把学习公务员法和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摆上重要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