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纵观近10几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房地产中介行业从无至有的发展起来。特别是随着商品房的出现,福利房制度的改革以及货币化分房制度的兴起,房地产市场逐步开始市场化运作,以往的售楼方式逐渐被市场所淘汰,而二手房市场也随着经济的发展日趋活跃,房地产中介业继续健康稳步发展。随着楼市的火爆,各行业分工的细化,当今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也逐步分化为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等一系列个性服务活动。房地产经纪是指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代理业务的经营活动,其活动属于民事法律范畴。由于房地产经纪企业不再为单一的卖房市场一级房地产市场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二级市场的房地产产权人服务,而是要提供更多的服务给普通购房者,因此经纪公司充当“中间人”的职责和角色就尤为重要,同时不可避免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在房地产交易活动中所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也愈来愈多。在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各相关主体的联系主要是通过与房地产经纪的相关合同,例如代理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等来完成的。因此作为经纪公司与房屋产权人、购房者等合同主体,签订合同最基本的目的旨在交易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