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课程重难点提示5(民事、行政裁判文书)一、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一审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就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照有关实体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1.首部。应依次写明:(1)标题。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应居中分两行书写。(2)案号。由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一审程序代字、案件序号构成,即“(XXXX)X民初字第XX号”。(3)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或者当事人单位或字号的全称和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和职务;诉讼代理人及其基本情况。(4)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原告XXX与被告XXX (案由)一案,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