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防患排查治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防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文安公司烧结厂各科室、各工段、班组及外协生产作业单位及有关人员。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四条 建立分厂、各科室及车间(工段)、班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其隐患排查职责,行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第五条 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专项)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相结合、奖励与处罚相结合。 第六条 分厂厂长、各副厂长及安全、生产、设备技术、除尘等专业管理科室,应按照职责组织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各科室及所属对所辖范围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各车间(工段)每日展开安全检查;班组(岗位)在班前、班后对本组(岗位)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应按照管辖范围,对关键装置、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