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学生网站建设和学生网络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学生网站建设和学生网络使用管理,保证校园网络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第一章 总 则一、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成立校园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由网络中心、信息中心负责全校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二、校园网络的管理部门是校园网络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信息中心),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用户管理及网络安全。三、校园网络的信息安全监查工作由网络中心、信息中心及保卫部负责。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并对学校采取的必要措施给予配合。四、校园网络的IP地址由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按网段分配到各办公室、教学楼和学生宿舍。五、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或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