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类行政案件若干法律问题的探讨房屋登记类行政案件一直是行政审判的重点和难点。2005年,我院受理房产登记案件17件,占当年收案总数的29.3,其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件,判决撤销房产登记2件,驳回原告起诉的6件,裁定准予原告撤诉6件(其中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4件),维持的2件;2006年,受理房产登记案件13件,占当年收案总数的22,其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2件、原告撤诉9件(其中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2件);2007年1-9月,受理房产登记案件7件,占收案总数的15.9,现审结6件,其中裁定驳回原告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各1件、裁定准予原告撤诉2件,判决撤销房产登记1件。这些案件的特点是:直接针对房屋所有权的多,针对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的少;针对转移登记的多,针对初始登记、注销登记的少;由民事争议引发的房屋登记案件多,单纯打行政官司的少;历史遗留问题(落实私房政策、房改、拆迁)带来的案件多,近期房屋登记引发的案件少。 房屋登记类案件成诉的主要原因有:1、登记不够规范,房产证记载内容有歧义,图文不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