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考核管理规定一、仪容仪表,占10分(扣完为止)1. 仪表(着装整齐,佩带完整)占5分。所有维修人员做到着装完整、干净,佩带标志齐全。凡发现未按规定着装、未佩带工作证、着装不洁,戴饰物、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蓄胡须,每例扣1分。2. 仪态(姿势端正,精神焕发)占5分。所有维修人员应姿态端正、精神饱满。凡发现值班时前倾后靠、伸懒腰、叉腰、将手插入口袋、玩弄其它物品、吃瓜籽、零食等,每项扣1分,上班期间姿态不端正、精神不振或打盹扣1分。3. 服务态度(礼貌待人,微笑服务)占5分。所有维修人员在接待、解答客户问题时应微笑、专业、热情、礼貌和耐心,工作中使用服务规范用语,不与任何人吵架,每项扣1分。4. 人力资源安排不善,造成日常运作困难,扣3分。二、前期介入与验收10分1前期介入:(1) 验收小组成员未按要求介入地盘工作,熟悉设备、设施,每项扣1分。(2) 未按要求收集备件、说明书,扣2分。(3)未按规范或使用要求及时提出整改/修改建议,每项扣1分。2、物业交接: (1) 未按规定验证、回收客户填写并有签名确认的房屋验收交接表,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