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请休假管理办法一、总则 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在册员工。 国家法定节假日(共计11天)按国家规定执行,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 原则上,假期包括年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女员工四期假、陪护假、工伤假、节育假、献血假等11种假种。 各规定假种除年休假外,休假天数均含法定节假日与公休日。二、假种 年休假1. 实行强制年休假制度,年休假当年度有效且应一次性休完。2. 累计工作1年(含进入集团前工作经历)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根据员工从业经历及集团工龄核定年休假天数,年休假最长可休15天。 进入公司前无工作经历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第2年1月1日起可享受年休假天数上限为5天,第3年1月1日起可享受年休假11天,之后每下一日历年度增加1天。 进入集团前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当年可享受年休假天数=(12-进公司月份)/12*根据国家规定现有工作年限可休假天数上限(不足1天向上取整);进入公司前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年的, 第2年1月1日起可享受年休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