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法史最尖锐辩论:电梯夹死人谁负责头条新闻南方都市报 微博 薛冰妮2015-01-10 07:00 我要分享 腾讯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新浪微博75 摘要现在广东有49.7万台电梯,广东正在为电梯安全立法,有草案建议物管企业来承担首负赔偿责任,引发了各方激辩。南都讯 这可能是广东立法史上最尖锐的立法辩论。电梯夹死人,安全责任谁负?现在广东有49.7万台电梯,广东正在为电梯安全立法,有草案建议物管企业来承担首负赔偿责任,引发了各方激辩。会场上省住建厅代表从法理到实践提出异议。现场法官、法学教授、人大代表几乎一致呛声,引章据典,证明其违反各种上位法,超越地方立法权限,挑战法律权威。其实这并非纸上之争。电梯安全首负责任已由一纸红头文件在粤推行,推动此项改革者正是省质监部门。这遭遇了物管企业的反对。面对众多反对声音,省质监局局长任小铁在会场一一接招,提出上位法对过错追究等存在很大缺陷,造成现在常常不能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现状。“在场每位都是乘用人,我们在座的哪个人出了事,你看看你找谁,我们再来看看。”更有趣的是,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