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完善的未成人社区矫正机制黄山司法所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的日趋严峻,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第三大社会公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仅牵动众多家庭幸福,也事关社会稳定、民族兴衰。相关调查显示,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年龄结构的重心降低、犯罪手段的暴力性加剧、犯罪类型增多的趋势。又因为未成年人身心处于发展过程,思想处于不稳定状态,可塑性较强,因而法官判决时多建议适用非监禁刑,使其在不脱离社会的基础上,改过自新。就我国目前的立法、司法适用和社会实践层面来看,已经形成了保护未成年犯罪人的法律框架和防治保护体系。从立法上看,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从刑罚适用上看,最高司法机关先后出台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公安机关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规定、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建立相配套工作体系的通知等比较完善的未成年人犯罪刑罚执行规定,可以说,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制度框架和体系是已经建立起来了。在实际的刑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