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督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制定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重大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二、检查对象(一)江河湖泊沿岸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二)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集中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三)持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三、检查内容及要求(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无针对化学品特性或特征化学污染物要求、无环境风险评价专章或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完善的,责成建设单位限期补做或补充完善环境风险评价,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要重点核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正式生产的,一律停止生产。(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针对特征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