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村级纪检小组工作制度为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小组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村级纪检小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主要对象是村“两委”干部、村级纪检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以及本村的其他党员。(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1.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2.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作出的涉及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3.宣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政策法规;4.宣传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主要采取讲廉政党课、集中学习、座谈讨论、廉政文化创建等方式进行。(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原则上每季度开展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开展。二、村级纪检小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一)村级纪检小组主要受理对本村村组干部和普通党员的信访举报。(二)对群众信访反映应及时登记,填写来信来访拟办单送村级纪检小组组长阅批处理。(三)村纪检小组对收到的信访件按以下方式处理:1.反映村“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