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地税系统普及税收执法责任制知识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1、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采取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办法。2、税收执法过错责任是指税务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导致税收执法行为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3、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有错必究、过罚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4、执法过错责任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进行追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5、各级税务机关应每3至 5 年,通过各种检查形式对本辖区内的所有执法单位或部门进行执法检查。6、明确执法过错行为责任时,承办人的过错行为经过审核后报经批准的,由批准人、审核人和承办人共同承担责任,审核人承担主要责任。7、执法检查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8、执法检查应当遵循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公正、公开、公平。9、执法检查的主要形式是日常执法检查。10、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执法检查机关应在本辖区内,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