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第二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的方向,坚持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以上学历,取得副研究员资格并受聘担任本专业副研究员职务满5年以上。(二)不具备上述学历条件,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