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中国华能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公司火电工程建设管理和机组投产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规范华能火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参照原电力部颁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版),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集团所属产业公司全资、控股的新建、扩建、改(扩、改)建火电工程。项目法人第三条 集团公司所有新(扩、改)建火电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按时全部建成,本期工程最后一台机组按规定完成整套试运、性能考核试验、竣工决算、达标投产考核后,必须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工作应在本期工程所有机组投产后一年内完成。第四条 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新(扩、改)建火电工程由集团公司组织竣工验收,单机容量300MW以下的火电工程由产业公司参照本规程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报集团公司备案。第五条 工程开工后,产业公司组织项目法人依据本规程,并结合工程建设计划总体安排,在施工组织总设计阶段编制工程竣工验收计划(大纲),报集团公司备案。第二章 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