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回小廉政教育制度一、强化教育计划制度。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要求、统一实施,做到年度有规划、季度有部署、月份有安排,每季度分析研究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形势。二、建立法规教育制度。落实“八个一”,即每年至少组织学习一部党纪条规;树立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剖析一个反面典型案例;组织观看一部党风廉政教育录像片;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专题活动;出一期党风廉政教育专栏;组织一次党风廉政教育知识测试竞赛;重大节日前组织一次吹风守纪教育。三、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对提拔任用干部、有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群众有不良反应的党员干部,都要及时进行廉洁或诫勉谈话教育,做到按级负责,责任到人,谈话的要点要有内容记录,谈话人负责跟踪督促整改情况。四、落实征求意见制度。定期征求对领导成员和职能部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执行廉政规定情况的意见及建议,在综合梳理后进行反馈教育,制定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公开,及时向群众通报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五、完善述廉评廉制度。年度工作结束后,要求科级以上干部结合工作述职,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政规定等情况进行述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