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容环境卫生相关标准(一)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达到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的要求,做到文明、清洁、卫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城市生活的影响。各城市可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高于建设部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公布实施。1、道路清扫和保洁要求:(1)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应为车行道、人行道、车行隧道、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地铁站、高架路、桥梁、人行过街天桥、立交桥及其他设施等,不得有道路清扫保洁空白或未落实地段。(2)根据道路所处地段和人流量等合理确定道路清扫保洁等级,不得有降低道路清扫保洁等级现象发生。(3)城市道路在符合道路清扫保洁相关标准的基础上,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4)按照环卫作业车辆核定作业标准和作业量,以清扫道路长度进行计算和设备配置,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5)高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