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为了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争创一流业绩的积极性,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陇县中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 考核原则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3、坚持工作过程考核和工作业绩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二、 考核类别分为管理服务类(校级领导、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处室工作人员、教研组长、室部管理人员等),教学类(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两个类别进行考核。三、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学期工作日考核、学期教学常规管理考核、学期工作业绩考核、临时性工作考核及单项奖惩考核五个方面。单项考核实行积分制。各单项考核积分总和为教职工本人学期积分。考核积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四、考核办法 (一)、学期工作日考核(附件一)。 (二)、学期教学常规管理考核 (附件二)。 (三)、学期工作业绩考核 (附件三)。(四)、单项奖惩考核 (附件四)。 (五)、临时性工作考核(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