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估基本公共服务绩效是指基本公共服务既定目标的实现程度,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基本公共服务的政府的目标的实现程度;二是居民需要的满足程度,也即绩效界定中的直接产出和间接产出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把基本公共均等化放在重要位置,两次阐述了这个问题。当前不少地区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地方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正在有条不紊,扎扎实实地推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它要求我们从历史、现实、国际等视角等全方位地把握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公共服务及其均等化,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战略。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项重要技术,应当纳入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战略中。 一、基本公共服务的绩效 “绩效(Performance)是活动对象的行为和结果表现,是所有对象追求的终极目标,因而在各类研究中都受到广泛的关注。把绩效延伸到政府工作领域,那么,“政府绩效就是政府行政管理活动所取得的业绩、成就和实际效果”。无论如何,绩效作为一种产出结果和状态,体现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