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责一、 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二、 指导管理本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三、 指导管理本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 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五、 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六、 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行安置和帮教工作。七、 参与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八、 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九、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司法助理员工作职责 一、 指导、管理和检查本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二、 指导、管理和检查本辖区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三、 应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或需要,参与对具体纠纷、疑难纠纷的调解;四、 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协议予以检查,发现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及时予以纠正; 五、 负责解答处理人民调委会或纠纷当事人就人民调解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咨询和投诉,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六、 调查研究本辖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