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美众筹融资的比较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简介:陈文星( 1994.11-),男,河南长垣人,本科,河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 下载 摘 要:近年来,众筹作为一种 “ 互联网 +” 的融资方式越来越受到大众的接受与支持。众筹融资模式源于欧美,并已成为融资方式中很重要的一环。美国众筹发展较完善,主要得益于其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的监管机制,多元化的融资环境。本文试图通过对中美融资定义,发展概况及其生存环境的对比分析来找出众筹在中国发展滞缓的原因,并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众筹;互联网;融资;比较 一、定义对比 国外学者 Michael Sullivan( 2006)在维基百科中将众筹定义为群体
2、性的合作,人们通过互联 网汇集资金,以支持由他人或组织发起的项目。Schienbacher 等人( 2010)认为众筹就是一个项目或创意向一群个体融资,而不是向专业的金融机构筹集资金,目前仍处于萌芽阶段。 当前,国内的业界和学术界对互联网金融尚无明确的、获得广泛认可的定义,但对互联网支付、 P2P 网贷、众筹融资等典型业态分类有比较统一的认识。 2014 年 4 月 29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 2014),报告中指出,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既包括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也包括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业务。狭义 的互联网金融仅指互联网企业开展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
3、业务。 二、主要模式对比 众筹模式主要分为四种模式:捐助,奖励,借贷和股权。从类型增长来看,捐助和奖励类众筹仍是众筹市场最主要的融资模式。目前国内的众筹融资模式则以奖励类居于主导地位,捐助类,借贷类和股权类也在蓬勃发展。 三、发展状况及生存环境 根据青科集团及众筹网联合发布的 2014 上半年中国众筹模式运行统计分析报告, 2014 年上半年,美国国内众筹模式共发生募资案例近 5600 起,参与众筹投资人数近 281 万人,拟 募资金额共 10426.99 万美元,实际募资金额 21508.61 万美元,募资成功率为 206.28%。 从上图中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中国无论是在项目数量,募资金额
4、,或是在参与人数上都远远落后于美国,这与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网民的地位是不符的,进一步的说明众筹融资在中国还没真正进入普通大众的生活,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大众的职能还未得到充分的体现。众筹作为舶来品在中国还未施展拳脚,也必然会经历 “ 中国式 ” 改良的过程。下面笔者针对中美众筹的生存环境从监管体系,融资环境,信用体系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 1) 监管体系不同,在美国,对众筹的定义与监管较为明晰,尤其是在2012 年 4 月 5 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创业企业融资法案( 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下称 JOBS 法案)。根据美国 JOBS 法案,解除
5、了创业企业不得以 “ 一般劝诱或广告 ” 式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制,规定证券发行机构(包括所有由证券发行机构直接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实体)可以通过公众集资进行证券发行或销售,通过相关条款的规定,为起步期的小微企业以众筹方式向公众进行股权融资创造了较为公开透明的融资环境,保护了投资人的合法 权益,进一步促进了众筹融资的良性健康发展。美国SEC2013年签署 JOBS法案的 Title II 条例正式生效,更是对美国创业早期融资产业具有历史性的意义。 而在中国, 2014 年 12 月 18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起草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就股权众筹监管的一系列问题进
6、行了初步的界定,包括股权众筹非公开发行的性质、股权众筹平台的定位、投资者的界定和保护、融资者的义务等。其中规定:股权众筹平台只能向实名注册用户推荐项目信息,股权众筹平台和融资者均不进行公开宣传、推 介或劝诱。由此看出中国的众筹事业还在起步阶段,需要进一步的探索。 ( 2)融资环境不同,美国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遵循的是所谓的 “ 啄食顺序理论 ” ( The Pecking order Theory),即企业融资一般会遵循内源融资 债务融资 股权融资的先后顺序,换言之,企业先依靠内部融资(留利和折旧),然后再求助于外部融资,而在外部融资中,企业一般优先选择发行债券融资,资金不足时再发行股票融资。这
7、一融资顺序的选择反映在企业资本结构中是内部融资占最重要地位,其次是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最后是发行新股筹资。而在中 国,社会资本存量基数较大,但国内民间投融资渠道较窄,两者无法通过合适的平台得到双赢。同时,银行对中小企业 “ 惜贷 ” 严重,使得中小企业寻求 “ 高利贷 ” ,几乎全民参与的民间借贷使得金融体系更加畸形。而众筹的出现解决了上述的矛盾,成为新生的融资方式助力中小企业,同时促进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 3)信用体系不同,美国属于成熟的市场经济体,信用产品是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特殊商品,现代信用制度催生新的信用理念,进而催生人们对信用产品的需求,整个社会形成信用交易的秩序,违反秩序的交
8、易者自然会受到惩罚。然而中国对于政 府,企业或个人的信用评级还没有明晰的评定标准,个人财产申报制度还未完全建立,企业多套帐现象普遍,信息披露不完全,投资者与融资者未建立良好的信任桥梁,同时缺乏政府法律的监管做保证,这些都阻碍了众筹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 四、对我国的启示:众筹作为一种 “ 互联网 +” 融资方式,在我国刚刚起步,但对金融体系的完善与中小企业融资结构和模式的改善都具有重大意义。谢平( 2012)模式在未来 20 年将成为主流。他指出全球范围内互联网金融发展有三种重要趋势:移动支付替代传统支付业务;人人贷(个人之间通过互联网直接借贷) 替代传统存贷款业务;众筹融资替代传统证券业务。笔
9、者认为,若要众筹更好的服务中小企业,为民间资本提供优良的投资渠道,政府应深化金融监管改革,更新金融监管理念,改进金融监管方式,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同时加大力度建成覆盖全国的数据采集渠道、指标完整的个人及企业信用数据库、科学合理的个人及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crwodfundipede, B.Crowdfunding of Small Entrepreneurial Ventures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金融稳定报告 R.北京 .2014. 青科集团,众筹网 .中国众筹模式运行统计分析报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初创期企业推动法案中国证券业协会 .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梅耶吸收唐纳德森( Donaldson)的理论之后于 1961 年提出关于企业融资顺序理论,又称新优序融资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