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委员会监察部量化考核评比条例监察部作为共青团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委员会的监督部门,对全院学生干部、各级团委、学生会的干部、干事进行监督。为了提高干事的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学院学生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正常有序的开展,特制定工作制度如下:第一章 干部考核考核对象:副书记、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考核机构:监察部考核方式:考核采取量化考核方式,即每位干部有基础分1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每为干部的工作情况加减分,以学期为单位统计分数,最后由秘书部汇总,主席团、院团委审核,监察部对外公布。考核计分:一 减分(累计减分不超过10分)(一)例会、值班迟到扣1分/人次;(二)例会、值班无故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作缺席处理,扣3分/人次;(三)各部长不得缺席部长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团、副书记请假,无故缺席扣3分/人次;(四)对本职工作无故或借故拖延,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应该实施却没有实施既定计划,部长扣10分/次,副部长扣5分/次,分管主席、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