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临床技能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江苏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试行)(苏中医政20095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精神,在江苏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临床技能考核中推进客观结构化临床考核(OSCE)。为此,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通过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临床技能考核,检验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的培训质量,了解住院医师对中西医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实际工作能力。通过考核亦了解全省各地培训工作管理情况,为以后培训工作的改进提供指导意见。二、考核申请人资格条件参加考核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按实施细则要求完成规定的第一阶段住院医师培训临床实践和临床能力训练。(2)通过江苏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理论统考,成绩合格。三、考核依据和范围第一阶段临床技能考核依据省中医药局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培训内容,考核范围为中医全科,不分专业。重点考核住院医师对“三基”的掌握和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