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管理制度为加强交接班管理,严格交接班手续,规范交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一、 交接班双方必须遵守上下班时间,接班人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正点交接班前的准备工作,具体为交班人填写记录,介绍本班情况及领导交办的需接班人完成的工作和应注意的事项,接班人查看值班记录和察看现场情况与清点应急器材等,确认交接清楚和记录相符,在交接班登记表中签名。二、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交接: 1、 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尚未就绪时;2、 发生事故待处理、未经领导同意下班的,或事故正在处理中需当班人在场时;3、 接班人员有酗酒或其他神志不清现象的。三、 凡交接班手续不全或疏忽大意,在本岗位范围内发生异常情况,又无法分清责任的由发现时的当班人员负责,并承担相当责任。物管处任职责一、 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对小区的工作负全责,协助分公司经理领导小区的管理员、保安员、保洁员、绿管员、技术员等做好工作,并负责检查考核。二、 熟悉小区房屋套型、结构、面积以及内部设施。三、 熟悉小区楼层、工建设施、配套设施分布情况。四、 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