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解决广东省面上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年度 项目计划审查程序和要点的通知粤水移200324号 各地级以上市水利(水务)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水库移民工作办事制度化、程序化和公开化,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水库移民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根据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继续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决议、省政府转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决议的通知(粤府200314号)、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面上水库移民议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办200337号)和省水利厅、财政厅印发的广东省水库移民住房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粤水移200314号)的有关规定,省水利厅、财政厅联合制订了解决广东省面上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年度项目计划审查程序和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解决广东省面上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年度项目计划审查程序和要点 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财政厅 二三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水库 移民 计划 审查 通知 解决广东省面上水库移民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