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户口管理网格化工作规范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四化”( 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要求,实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和执法的四个统一,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构筑严密的多维立体式的监管网络,促进地方发展和工商事业进步,根据西张庄辖区实际,立足现有监管平台,制定本规范。一、网格化监管的基本内容(一)市场主体是否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二)市场主体是否按照核准的登记事项开展经营活动;(三)市场主体是否具备国家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条件;(四)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商标、广告、合同、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五)是否依法履行退出市场的清算义务,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网格化监管的基本形式(一)动态检查:指根据综合业务系统确定的巡查周期,定期开展的检查。(二)定期检查:指对下列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的实地检查,新设立企业(核发营业执照后6个月内);责令限期整改企业;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