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安海职业中专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20087号)、泉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泉委办200873号)和晋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晋委办20088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与对象本校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