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金顺镇象龙九义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修订案)根据资阳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资府办法【2009】30号、乐至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乐教法【2010】6号、7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再分配制度,明确内部分配政策,建立学校教师激励长效制度,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绩效卡和委员会和教代会反复研究,特修订本分配方案的“草案”而制定出本修订案。一领导机构1、 绩效卡和委员会主 任:伍昌富(书记、校长)副主任:王政权(副校长)成 员:倪华军、邓永国、刘才、倪庆云、倪兴俊、彭华银、 陈秋蓉2、 绩效考核分配领导小组组 长:伍昌富(书记、校长)副组长:王政权(副校长)成 员:倪华军、邓永国、刘才、倪庆云、万秀梅、彭华银、 刘达富、陈秋蓉、邹远波、王海燕二、考核分配原则(一)客观工作、民主公开(二)注重绩效,以促进学校工作为目的,适当拉开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三)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