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县乐平乡卫生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 行 办 法(试行)为进一步深化奖励分配制度改革,维护广大职工的权益,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共卫生与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045号),贵州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卫发201040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048号),平坝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坝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经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由我院领导班子扩大会研究制定并经我院职工会通过,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举措,完善管理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和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