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党课第一讲材料中共中央纪委 教育部 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监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新的情况和挑战,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要求,结合高校的实际,就进一步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一)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高校党的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教、规范管理的内在要求和基本内容。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统筹